本中心是1995年10月份成立的事业单位,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管理,是宝安区所有房地产交易合同审核监证的指定机构。
深圳市宝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致力于规范和搞活房地产市场。一方面,经常采取各种方式沟通开发商与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开发商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交易中心经常组织筹办各类房地产展销会,直接或间接为开发商销售房地产提供各类优质服务。同时,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房地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协助“一条龙”办公单位改善各项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本次招聘主要目的是协助分局、两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办、土地遗留办、土地储备办招聘人才。因宝安区土地房产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房产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岗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素质;
2、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土地资源管理、建筑学、建筑工程、房地产管理、测绘工程及相关专业;
3、具备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4、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见附件)。
二、工资待遇
具备中级职称人员,每月6500元-7000元;具备高级职称人员每月7500-8500元。
三、 工作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将①个人简历;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③身份证复印件;④职称证书复印件;⑤其它证明材料等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大楼312室,邮编:518000,或将应聘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szgtchj@sohu.com。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0755-27820053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并结合招聘原则及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对应岗位相关知识。
4、聘用
招聘单位依据面试结果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宝安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