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公告
新世纪的杨浦将打造成知识杨浦,是集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三位一体,以开放、合作、互动为特色的“大学的城市、城市的大学”,将形成以教育服务、科学研究、科研成果孵化、产学研一体化为核心的主导产业,并以此带动中介、旅游、会展、文化、商贸流通、房地产等服务业的共同发展,成为上海的“都市硅谷”。新世纪新杨浦的大建设大发展,召唤具有真才实学的管理人才前来施展才华,成就事业。
为全面推进杨浦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
一、公开选拔职位(共25个)
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区对外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区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区财政局副局长、区审计局副局长、区教育局副局长、区卫生局副局长、区文化局副局长、区体育局副局长、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区协作办公室副主任、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东外滩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浦社会事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浦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浦商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公开选拔范围和对象
本市或国(境)外符合公开选拔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所需的相关知识以及实际工作经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5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对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二)职位要求
职位要求详见《杨浦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职位要求说明》。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者应将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能力证书、报名表复印件各1份,以及能够证明符合选拔条件的相关材料、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寄往杨浦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网上报名: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能力证书、近期二寸证件照及报名表的电子资料,寄往杨浦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3年12月15日-2004年1月31日
六、选拔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任前公示和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被任用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录用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企业职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实行聘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