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保安总公司,于一九八八年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二零一零年,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转制为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是目前长春市唯一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专业保安公司。长春保安集团是在公安机关监管下,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性企业,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特殊性社会组织。 长春保安集团内设党委、工会、团委、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劳资部、人力资源部、督察部、后勤保障部、企划部、保安报编辑部;下设三个直属大队、十七个市(区)县分公司,一所保安培训学校;保安报警防范服务中心、保安报警器材安装公司、蓝盾保安器材有限公司、长春保安特种服装厂四个下属企业。 公司经营的项目主要是为社会各界提供人力保安和技术保安防范服务。其中人力保安服务:单位门卫、守护、巡逻服务、个人贴身护卫、各种大型展览、展销、文体活动安全保卫、特货及贵重物品押运等服务。技术保安防范服务: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电子技术为用户提供与110联网的报警防范服务(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设有接警平台,由110巡警出警)。并承担设计、安装各种技术防范工程;开展保安员岗前培训,代培、委培保安员;经销警用保安器材装备;承接民用爆破工程设计与施工。 公司现有在岗保安员一万二千余人,储备保安员三千多人,服务领域遍布长春地区。所有派出的保安员都经过严格的正规培训,持有经公安机关认证的《保安员证》,并在公安机关备案,是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能担重任的高素质队伍。 长春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一流的管理团队,一流的保安队伍,一流的装备技术,一流的服务质量,致力于打造东北乃至全国一流的安保品牌企业,立足国内,面向世界。我们全体保安人愿与社会各界精诚合作、共谋发展,创建文明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