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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严忠明发送时间: 2011年6月3日 0:27到: 王青Cc: \'镇江?金山\'; 解金国主题: 关于对解金国、潘道兵的处罚决定王青,关于公司对解金国的处罚决定,作为其部门经理,本人已和当事人解金国进行了沟通,沟通结果如下:1、 解金国不能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因为打架事件的起因为对方先骂人,所以解金国出于自卫才动手,然后发生了打架事件,其认为自己在此事件中没有责任;2、 由于公司没有答应其撤销处罚的决定,其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公司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请人事部门,还是再做一下解金国的工作,尽量达成和解,最大限度的减少打架事件对公司和员工的影响,谢谢。附处罚决定《关于对解金国、潘道兵的处罚决定》。谢谢,严忠明
-----邮件原件-----发件人: 解金国 [mailto:xiejinguo@ubisensing.com] 发送时间: 2011年6月3日 14:29收件人: 严忠明; 蒋伟; 孔卫青; 于艳红; 高雪; 宋一民; 陆益; 李辉; 杜华; 徐振华; 马亚泽; 赵壮; 周正军; 周利强; 房金艳主题: 转发: 关于对解金国、潘道兵的处罚决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件人: 解金国发送时间: 2011年6月3日 14:08到: 严忠明Cc: 所有人主题: 答复: 关于对解金国、潘道兵的处罚决定
严经理: 你好!你的回复我已收到,感谢你终于低下你那高贵的头颅承认我的行为是正当的 自卫,但是还有一点你还没有说明白,就是潘道兵骂完之后冲到我的面前要打我的,在 主观上是他先动手的,我是在被迫之下才还手的,在我国法律的范畴上我是正当防卫行 为,这一点公司有好多当时在场的同事愿意为此事作证。你作为公司的一高管在最后时 刻承认我的行为时正当的防卫行为,再次表示感谢!还有告诉你就是此邮件你已无法收 回,它会成为在这场官司庭审中一有力的证据。我与你说过我会为这场官司倾其所有、 倾我所有力量的,你不是说我不懂<<劳动法>>吗?你也想得太天真了,现在有几个在职 不懂<<劳动法>>的公民?还有我本人(所有关心我的同事)都对公司的这种不负责任的 处罚决定感到愤慨!试问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另外,我要向你请几天事假,时间在2011年6月7日----2011年6月10日共计四天。OA 的流程也会发给你的,请你批复!当然,此邮件是群发的,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 联系我:1333777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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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搞笑的公司
优点
发件人: 严忠明
发送时间: 2011年6月3日 0:27
到: 王青
Cc: \'镇江?金山\'; 解金国
主题: 关于对解金国、潘道兵的处罚决定
王青,
关于公司对解金国的处罚决定,作为其部门经理,本人已和当事人解金国进行了沟通,
沟通结果如下:
1、 解金国不能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因为打架事件的起因为对方先骂人,所以解金
国出于自卫才动手,然后发生了打架事件,其认为自己在此事件中没有责任;
2、 由于公司没有答应其撤销处罚的决定,其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公司提起诉讼,
主张自己的权利。
请人事部门,还是再做一下解金国的工作,尽量达成和解,最大限度的减少打架事件对
公司和员工的影响,谢谢。
附处罚决定《关于对解金国、潘道兵的处罚决定》。
谢谢,
严忠明
缺点
-----邮件原件-----
发件人: 解金国 [mailto:xiejinguo@ubisensing.com]
发送时间: 2011年6月3日 14:29
收件人: 严忠明; 蒋伟; 孔卫青; 于艳红; 高雪; 宋一民; 陆益; 李辉; 杜华; 徐振
华; 马亚泽; 赵壮; 周正军; 周利强; 房金艳
主题: 转发: 关于对解金国、潘道兵的处罚决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件人: 解金国
发送时间: 2011年6月3日 14:08
到: 严忠明
Cc: 所有人
主题: 答复: 关于对解金国、潘道兵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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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经理: 你好!你的回复我已收到,感谢你终于低下你那高贵的头颅承认我的行为是正当的 自卫,但是还有一点你还没有说明白,就是潘道兵骂完之后冲到我的面前要打我的,在 主观上是他先动手的,我是在被迫之下才还手的,在我国法律的范畴上我是正当防卫行 为,这一点公司有好多当时在场的同事愿意为此事作证。你作为公司的一高管在最后时 刻承认我的行为时正当的防卫行为,再次表示感谢!还有告诉你就是此邮件你已无法收 回,它会成为在这场官司庭审中一有力的证据。我与你说过我会为这场官司倾其所有、 倾我所有力量的,你不是说我不懂<<劳动法>>吗?你也想得太天真了,现在有几个在职 不懂<<劳动法>>的公民?还有我本人(所有关心我的同事)都对公司的这种不负责任的 处罚决定感到愤慨!试问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另外,我要向你请几天事假,时间在2011年6月7日----2011年6月10日共计四天。OA 的流程也会发给你的,请你批复!当然,此邮件是群发的,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 联系我:1333777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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