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认领
会计/金融/银行/保险 杨浦区 10-50人 外资(非欧美)
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借壳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五角场东方公益服务社(资金总额4万元,却有员工几百名,东方服务社负责人是东方大学城物业副总经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都在松花江路345号4楼共用办公人员,实质就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违法实施自我虚假派遣,将事实劳动关系搞成民事雇佣关系,排除员工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从而逃避法定责任义务,又能套取政府优惠补贴,为此还多次在劳动手册上虚构工作经历并私自招退工,严重损害广大员工合法权益长达八年之久,相关基层职能部门却充当保护伞,故意拖延办案【(2012)杨民一(民)初字第5026号】,保安工作七年却被认定与东方大学城物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虽有上海公共招聘网历史录用记录和盖公章的服装费收据发票等证据链),愤然提起上诉,敬请关注【(2013)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28号,审判长是知名法官乔蓓华】,广大员工劳动合同信息记录多年一片空白,从未真正休过法定节假日(与轮休日重复)、带薪年休假,东方大学城物业从不支付延时加班工资,也不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不提供工资清单,也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在劳动手册上只写“东方”两字,不盖单位公章)——所谓法制社会劳动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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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借壳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自我派遣严重损害广大员工权益长达八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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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借壳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五角场东方公益服务社(资金总额4万元,却有员工几百名,东方服务社负责人是东方大学城物业副总经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都在松花江路345号4楼共用办公人员,实质就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违法实施自我虚假派遣,将事实劳动关系搞成民事雇佣关系,排除员工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从而逃避法定责任义务,又能套取政府优惠补贴,为此还多次在劳动手册上虚构工作经历并私自招退工,严重损害广大员工合法权益长达八年之久,相关基层职能部门却充当保护伞,故意拖延办案【(2012)杨民一(民)初字第5026号】,保安工作七年却被认定与东方大学城物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虽有上海公共招聘网历史录用记录和盖公章的服装费收据发票等证据链),愤然提起上诉,敬请关注【(2013)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28号,审判长是知名法官乔蓓华】,广大员工劳动合同信息记录多年一片空白,从未真正休过法定节假日(与轮休日重复)、带薪年休假,东方大学城物业从不支付延时加班工资,也不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不提供工资清单,也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在劳动手册上只写“东方”两字,不盖单位公章)——所谓法制社会劳动者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