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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管理传播网和《新智囊》杂志共同策划的企业信仰这个题目非常好,确实切中时弊,抓住了当前的热点问题。大家热心地讨论信仰问题,一定是觉得信仰对我们有用才讨论的,否则,如果信仰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它爱是什么是什么,没什么好讨论的。因为企业界人士都深知“时间就是金钱”,无聊的事情是绝对不会花时间去做的。可以说,讨论相关问题的文章和专题已经非常多了,策划者为什么还要提出这个问题来大张旗鼓地讨论呢?说明关于这个问题并没有形成基本一致的看法,仍处在“众说纷纭”阶段。而该策划能否凸现出与众不同的价值,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得出一些建设性的结论。 孙景华先生非常敏锐,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从如何定义“企业信仰”入手来进行探讨,非常可惜地是孙先生的文章只是提出了这个切入点,并没有深入下去,甚至认为“这是一个假问题”,然后就转入“管理成果”的讨论上去了。而笔者正好认为“如何定义企业信仰”确实是一个非常深刻的“真”问题,只有从这个问题深入下去才有可能使讨论得出一些建设性的成果,不至于在“企业信仰”这个帽子下面还是谈一些大家熟知的老话题,这样讨论的意义就不大了。 一、企业信仰的定义 那么如何对“企业信仰”进行定义呢? 笔者认为,在对“企业信仰”进行定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信念、信仰、宗教这几个基本概念之间的区别,同时将“企业的信仰”和“企业家的信仰”严格地区分开来。 首先,我们需要简单界定一下信念、信仰、宗教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信仰是一种“坚定的信念”,宗教是信仰的一种特别形式,三者既有许多类似的性质,又有明显的区别,本文在使用时对“信念”和“信仰”不做严格的区分,是因为很多企业的“信条”还只是处于信念阶段,并没有严格地上升到信仰的地位,而真正有“企业信仰”的极少。 其次,“企业的信仰”不等于“企业家的信仰”,企业家的信仰是个人问题,在信仰自由的社会中,企业家信仰宗教是不会受到干涉的。但企业信仰是一个组织的问题,涉及到组织中的每个人,如果在组织中传播和推行宗教信仰,恐怕就要受到干预了。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加以严格的区分。 在对上述几个概念进行界定之后,我们就可以对“企业的信仰”进行定义了。不过在定义“企业信仰”之前还必须选择一个“企业”的定义,因为对“企业”定义的不同,得出的“企业信仰”的定义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在当前各种企业定义混乱不堪的情况下就更有必要了。而笔者选择的企业定义来自于我国2005年新颁布的《公司法》,为什么选择《公司法》的定义呢?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不禁止皆可行”,我们不需要谁规定我们“应该”怎么做,而是需要知道法律规定哪些“不能”做,只要不触及法律底线我们就可以“随心所欲”。 新《公司法》对“企业”是这样定义的: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好了,既然企业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那么“企业信仰”的定义也就出来了:企业信仰就是企业组织对于所采取的“营利手段”的共同的坚定信念。换一种说法就是:企业组织的成员都坚定地相信通过某种手段可以保证企业实现持久的营利。比如ibm的企业信条“成就客户、创新为要、诚信负责”,也就是要使所有员工都相信通过这样做可以确保ibm能够达到企业持续营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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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管理传播网和《新智囊》杂志共同策划的企业信仰这个题目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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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管理传播网和《新智囊》杂志共同策划的企业信仰这个题目非常好,确实切中时弊,抓住了当前的热点问题。大家热心地讨论信仰问题,一定是觉得信仰对我们有用才讨论的,否则,如果信仰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它爱是什么是什么,没什么好讨论的。因为企业界人士都深知“时间就是金钱”,无聊的事情是绝对不会花时间去做的。可以说,讨论相关问题的文章和专题已经非常多了,策划者为什么还要提出这个问题来大张旗鼓地讨论呢?说明关于这个问题并没有形成基本一致的看法,仍处在“众说纷纭”阶段。而该策划能否凸现出与众不同的价值,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得出一些建设性的结论。 孙景华先生非常敏锐,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从如何定义“企业信仰”入手来进行探讨,非常可惜地是孙先生的文章只是提出了这个切入点,并没有深入下去,甚至认为“这是一个假问题”,然后就转入“管理成果”的讨论上去了。而笔者正好认为“如何定义企业信仰”确实是一个非常深刻的“真”问题,只有从这个问题深入下去才有可能使讨论得出一些建设性的成果,不至于在“企业信仰”这个帽子下面还是谈一些大家熟知的老话题,这样讨论的意义就不大了。 一、企业信仰的定义 那么如何对“企业信仰”进行定义呢? 笔者认为,在对“企业信仰”进行定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信念、信仰、宗教这几个基本概念之间的区别,同时将“企业的信仰”和“企业家的信仰”严格地区分开来。 首先,我们需要简单界定一下信念、信仰、宗教之间的区别和联系,信仰是一种“坚定的信念”,宗教是信仰的一种特别形式,三者既有许多类似的性质,又有明显的区别,本文在使用时对“信念”和“信仰”不做严格的区分,是因为很多企业的“信条”还只是处于信念阶段,并没有严格地上升到信仰的地位,而真正有“企业信仰”的极少。 其次,“企业的信仰”不等于“企业家的信仰”,企业家的信仰是个人问题,在信仰自由的社会中,企业家信仰宗教是不会受到干涉的。但企业信仰是一个组织的问题,涉及到组织中的每个人,如果在组织中传播和推行宗教信仰,恐怕就要受到干预了。所以,这个问题必须加以严格的区分。 在对上述几个概念进行界定之后,我们就可以对“企业的信仰”进行定义了。不过在定义“企业信仰”之前还必须选择一个“企业”的定义,因为对“企业”定义的不同,得出的“企业信仰”的定义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在当前各种企业定义混乱不堪的情况下就更有必要了。而笔者选择的企业定义来自于我国2005年新颁布的《公司法》,为什么选择《公司法》的定义呢?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不禁止皆可行”,我们不需要谁规定我们“应该”怎么做,而是需要知道法律规定哪些“不能”做,只要不触及法律底线我们就可以“随心所欲”。 新《公司法》对“企业”是这样定义的: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好了,既然企业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那么“企业信仰”的定义也就出来了:企业信仰就是企业组织对于所采取的“营利手段”的共同的坚定信念。换一种说法就是:企业组织的成员都坚定地相信通过某种手段可以保证企业实现持久的营利。比如ibm的企业信条“成就客户、创新为要、诚信负责”,也就是要使所有员工都相信通过这样做可以确保ibm能够达到企业持续营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