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优先合作之确认函 ,致:[深圳市腾讯创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接受方”)] ,本股权优先合作之确认函(下称“本确认函”)由以下各方于201[*]年[*]月[*]日(“确认日”)向接受方作出: ,[*](“目标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股东](请列出签署时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 身份证:[*] ,[法人股东]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合伙企业股东] 注册地址:[*]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 ,(本确认函中,以上一方分别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鉴于,接受方将向目标公司提供[众创空间优先入驻、创业培训、营销传播等服务]。各方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并向接受方做出如下承诺。 ,一、目标公司在收到潜在投资者融资要约(“融资要约”,其应当是真实的、有效的、善意的)之日的三(3)个工作日内,应当书面通知接受方。前述书面通知应当包含融资要约中的融资关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名称、投资估值、投资金额、投资比例等。 ,二、独立于上述第一点,各方同意并确认,接受方享有一个股权优先合作的权利,具体为: ,(1) 接受方在确认日之后的三(3)年内(“合作期限”),有权但无义务对目标公司进行单笔或多笔股权投资(“股权投资”); ,(2) 若接受方计划进行单笔股权投资的,则其持股比例应不低于目标公司的5%。若接受方计划分多笔进行股权投资的,则其可以通过多次股权投资,使得其持股比例不低于目标公司的5%; ,(3) 接受方进行股权投资时,应当按照下述方式对目标公司的整体价值进行估值(“估值”):i)若目标公司尚未发生任何形式的融资的,估值为目标公司届时,1 ,的注册资本;ii)若目标公司已经发生一次或若干次融资但又尚未收到下一轮融资要约的,估值为最近上一轮融资中对目标公司的估值;或iii)若目标公司已经收到下一轮融资要约的,估值为该轮融资中对目标公司的估值; ,(4) 目标公司应当向接受方同步其在Apple Store、Google Play、应用宝或其他类似,应用商店中上线APP(“APP应用”)的运营数据。若目标公司已经有APP应用(包括其更新版本)或将来有新APP应用(包括其更新版本)在Apple Store、Google Play、应用宝或其他类似应用商店上架,则该APP应用的安装包中,须接入接受方灯塔数据上报组件,并按合作需求将数据上报至灯塔数据监控平台。 ,三、各方同意并确认,本确认函为接受方对目标公司投资之纲领性文件。接受方在实际进行投资时,仍需签署与投资相关的投资文件(下称“投资正式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或股权认购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各方同意并确认,应当尽其所有可能之努力确保签署投资正式协议及时按照接受方满意的方式进行签署。 ,四、本确认函应于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如适用)之日起生效。 ,五、若发生以下事件,本确认函可于合作期限届满前终止,但除非另行同意,此等终止应无损于接受方在终止前就违反本确认函的行为所享有的各项救济和权利: ,(1) 经接受方以书面方式同意终止本确认函的;或 ,(2) 按照本确认函约定,接受方完成行使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投资的。 ,六、若目标公司或各方(除接受方和目标公司)违反本确认函,则接受方有权要求相关各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因违反任何承诺或约定而导致的或产生的所有(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损害、责任、主张、程序、成本和费用(包括在有关诉求的调查或评估的诉讼中,合理产生的费用、补偿和其他顾问费用)。目标公司和各方(除接受方和目标公司)在此确认并同意,其互相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本确认函非经每一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不得修正、修改或补充。 ,八、本确认函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凡因本确认函产生的或与本确认函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的三十(3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该争议(包括有关本确认函有效性或存续性的争议)应提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九、 各方同意并确认,若因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本确认函项下条款无法履行或执行的,则各方应当采取最相近或相似的替代措施,以保证本确认函项下商业目的的达成。 ,[以下无正文] ,有鉴于此,本确认函由各方于文首所示的日期签署,谨此为证。 ,[*](“目标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股东](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需要目标公司所有股东签字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法定代表人 ,[合伙企业股东]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