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创业于1984年,2002年由国办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十几年不断的开拓、创新和发展,以专业化、公司化团队服务为特色的昌言事务所已成长为中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2003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定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4年被湖南省国资委确定为“企业改制法律服务入围机构”和“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执业会员”,余缨主任被评为“湖南省十佳律师”;
2005年被湖南省律师协会评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6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8年被全国律协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余缨主任当选为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徐涤宇律师当选为湖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1年长沙分所被长沙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1年余缨主任被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聘为湖南省法律顾问;
2013年余缨主任当选为岳阳市第七届市人大代表,徐涤宇律师当选为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3年被岳阳市司法局、岳阳市律师协会授予“五强律师事务所”,同时余缨主任被授予“2013岳阳市十大杰出律师”。
; ; ; ;目前昌言已拥有岳阳所、长沙所、上海所三个执业机构,2013年昌言在湖南地区的收入突破千万,律师人均收费达60多万元,是省内较大规模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昌言以“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优质法律服务的提供者、优秀律师的培养者”为企业使命,运用先进的硬件设施、OA管理软件系统和科学的组织管理架构,实现了资源共享与合理配置,使每一位成员都能在事务所深厚积累的实务操作规程和范本基础上迅速成长。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律师培训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帮助每位成员拟定自身职业规划的准确定位,发挥其最大的潜力,逐步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