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步伐,吸引国际国内一流人才到国有企业任职,为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组织22户国资委监管企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23名高级经营管理者。
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所应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外,还应具备所述基本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和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运作方式,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能力、战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业绩突出。
3.一般应具有在大型企业(包括金融类企业)或知名跨国公司高级管理职位任职的经历,或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副局级以上职位任职3年以上。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够熟练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并且能够掌握和使用一门外语,熟悉计算机应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0周岁。
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外语口试)、考察了解、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2.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6月28日至7月27日(来函报名以邮戳为准)。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国务院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7号734房间),接待时间: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联系电话:86-10-68096276、68096278、68096273、68096283、68096285 。
传真:86-10-68096286、68096287、68096289。
(3)网上报名:应聘者在国务院国资委或各招聘企业网站下载《公开招聘国资委监管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报名表》,填写后发送到国务院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箱。
报名后,请应聘者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到国务院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有关要求:
副总经理(副总裁)职位只能申报一个志愿。总会计师职位可在同一组内填报两个志愿,同时明确在组内是否服从调整。
应聘者在报名时请说明应聘企业及职位,并尽可能提供所述中文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工作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各一份;
②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
③联系电话与通信地址;
④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各位报名应聘者保密。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86-10-64471491
(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8: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