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是隶属于上海市民防办公室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定额和造价管理、档案管理、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受理、施工图审查等。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向社会公开招聘民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5名、民防工程行政执法人员1名。
一、应聘要求:
㈠安全质量监督岗位:
招聘
岗位 专业 人数 学历 岗 位 条 件
安全
质量
监督
(5人) 土建 2人 大学本
科及以
上学历 1、5年以上的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经历,工程师或以上任职资格(优先),年龄在35岁左右;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电气 1人
暖通 1人
机械 1人
㈡行政执法岗位:
招聘
岗位 专业 人数 学历 岗 位 条 件
行政
执法
法律 1人 大学本
科及以
上学历 1、5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历,年龄在35岁左右(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者优先);
2、熟悉工程建设程序,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本人简历、学历、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发送电子邮件(tong_111@126.com)或传真(64721860)到我处。
三、组织面试考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对象,安排面试考核。对通过面试考核的对象进行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方式
经上级主管机关审批同意并在上海民防网上予以公示无异议后,30天内到岗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工资待遇
一经聘用,执行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301室
邮政编码:200020
联系电话:24028890 24028891
联 系 人: 童志海 陈同爱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
二00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