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审计业务及其执行,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主任会计师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1、联系项目的使用单位,提出项目的建设目的及相关功能要求。2、参与设计方案的评审及设计单位的选择。3、参与项目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4、参与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5、参与项目相关合同的签订。6、联系校内有关部门,协助施工单位,落实项目的“三能一平”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7、牵头组织设计交底会。8、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9、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10、配合监理单位,落实项目的进度目标。11、负责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的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处里核定。12、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并及时与处里沟通。13、对每月工程用款进行初审。14、参与工程中需经业主定质、定价的设备、建材的调研。15、参加项目的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的质量检查及评定工作。16、督促与配合监理单位,完成工程决算的初审。17、配合文档管理人员将项目的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18、协调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整改工作。